“你叫高郁?是那个忧郁的郁?”
“不,郁郁苍苍的郁。”
我就是这么一个扭曲到极点的人——从来都是。
比起他那种暧昧不清的眼神,我宁愿他从此视我为异类,被他厌恶憎恨好过终日夹缠不清。这已经是我的终极手段,做不成人就干脆做鬼,死透玩完再无复活的余地。
我根本无知无觉,怎么可能在哭?是烟熏的吧?如果在哭,我如何能笑着跟小川聊下去,然后笑着跟他和她打招呼,再然后,笑着离开这个舞会,独自去看一场搞笑的电影,笑到肚痛笑到流泪?
我一直知道自己对“决绝”二字有种近乎病态的情结,为此我可以忍耐一切,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我曾经多么爱他,因为我从来不相信他会了解。
无论用什么方法,彻底结束就好,那一刻,我只有这个念头,突然想通“依然是最高境界”,我却只是个尘俗凡夫——就算是他暴力过后施舍的温柔,我居然也为之心动,这样不可救药的我还能做什么?
杀了他,就不用再痛苦,什么都消失得干干净净,吃一颗子弹,然后彻底了结这辈子,应该比活着快乐。
可是这个念头只不过一闪既逝,下一秒我就苦笑着骂自己“你疯了”,然后继续用笨拙难看的姿势去浴室洗澡。
一切,身边只留下我,从生命中只有我....于是他转身以后,我庆幸他没有满足我的幻想,没有注意我饥渴的眼神,更没有机会见识到我的歇斯底里的疯狂的将来。
我只能接受两种情况:要么相爱,他从里到外都是我的;要么干干净净做个表面知己,除了聊天别无其他。
我的青春又是个什么东西?就连我这种自暴自弃也让自己憎恶到极点,我从那一刻起就不能停止不断的讨厌自己.....
横竖一条贱命,我是gay还怕染上AIDS?
什么都不想,就忍得住......
从开始哭着嫉妒,到后来笑着羡慕,
时间是怎样滑过我皮肤,只有我自己最清楚。
所谓爱情不爱情,已经不重要了,信任与否,也不是最关键的了,
明知道空气有毒,我就能不呼吸吗?
明知道水里有毒,我就能不喝它吗?
我们都知道自己会死,我们就不活了吗?
十年,三千六百五十六天,十年来的某一个下午,阳光灿烂,他躺在床上对我说,我喜欢你.。 那是十年来我最高兴的一天。
我微笑着看见他的未来,美满幸福而且与我无关,这样……也就够了,不管我的立场是以好友还是以曾经爱过他的人,此等结局都算无悔无憾。
在选择面前什么也不要做。只要站在原点。 因为只有那个点是真正真实的。 它是一切的结束。 它是一切的开始。
十年,三千六百五十六天,十年来的某一个下午,阳光灿烂,他躺在床上对我说,我喜欢你.
那是十年来我最高兴的一天.
我们曾经是一对恋人,期限是一个下午……这就是他和我之间的全部,我一生中快乐的巅峰,尽管我看似浪漫的用心实际上非常卑劣。
我微笑着看见他的未来,美满幸福而且与我无关,这样……也就够了,不管我的立场是以好友还是以曾经爱过他的人,此等结局都算无悔无憾。
我听到的只是自己的心,在黑夜里孤独的盛开,腐朽和颓败
跟小川不同,他们跟我有某种程度的相似,我想起他们就是想起了自己的那段经历,虽然只有短短一年,却是我真实的、生命的另一半面貌。彼此的记忆中,我们都停留在那一年,是一群颓废然而激越的年轻人,固执的活在自己的天空。比起我将要渡过的平庸余生或者他们可能遭遇的悲惨落魄,只有那个状态才值得定格珍藏。所以我们连电话号码都没有留,就此断绝消息,这些没有人说出来但彼此有默契的共识——再见就是再也不见,直到一生尽头我们依然灿烂清脆,生老病死皆可跨过。
逝者已矣,至多在心内还残存一点淡黄的回忆,就像过往的旧照片,偶尔翻出来看一看却不再伤心黯然,只剩下微小的失落感,因为....爱过的人和陷入过爱的自己都已不在。对自己的恨也逐渐平息,深埋死无人可触及的心底,陪伴孤独的宿命一起淡然生存,应该是再无涟漪。
感情是多么累赘的东西,它压制了我真正的欲望,在他面前我不敢稍有主动,我害怕真实的自己会让他厌恶与憎恨,我一直强迫自己忍受他的一切作为,因为我喜欢,而他轻轻松松把我的喜欢变成了一个字:贱。
我变态,不完全因为我的性倾向,还有这些古怪又孤僻的心态,就算我自己都知道这是清醒的无病呻吟。这样的我不仅会伤到自己还能伤到别人——那些对我真正好的人。
十年,三千六百五十六天,十年来的某一个下午,阳光灿烂,他躺在床上对我说,我喜欢你.
那是十年来我最高兴的一天.
我微笑着看见他的未来,美满幸福而且与我无关,这样……也就够了,不管我的立场是以好友还是以曾经爱过他的人,此等结局都算无悔无憾。
喜欢,是我一个人的事,任何人从身边离开我都不留,我只会放弃不去争夺,因为我相信现实不会因为我而改变什么。自尊是完全没用的东西,但也是我最重要的东西,在它的羽翼下我可以表演出完美的淡漠。
十年,一共是三千六百天,数起来很长;过起来很短。
这十年里,他曾经对我说过一句“我喜欢你”,我清楚的记得,那是个晴朗的午后,阳光透过玻璃照亮了我们身下的那张床,我的笑容在满室金黄的光线中变得柔软而灿烂。
直到现在,它仍然是我这十年中最快乐的一天。
它也是我想了好几天的结果,留下一点距离,我永远为你心跳,就算我结婚生子,心里永远有你的位置。这一生一世我们是最好的朋友,你也是我最喜欢的人,这样才是我要的永恒。
他是我爱的人,但我一直在伤害他,所谓的爱情原来就是这样,它不会让人升华,只会让相爱的人彼此因为猜忌和怀疑越来越面目狰狞
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,跟从前的每一天都一样,只不过那样的日子再也不会回来了,就像过去那个无知又快乐的我,已经彻底的消失。
仍然当他是朋友,但再也回不到高中时代,就象那天的餐桌上,玩笑中营造出的错觉。言语动作处处不变,却也只剩这些温和的表面,内里的我们,已经山重水远。
我曾经想过如何忘记他,可这是永远做不到的事情,喜欢过他的每一分记忆都确实存在,除非我可以如小说上主角随时来个“选择性失忆”,那种幸福太虚妄,我等不来合时的意外。
所以,我想要真正的幻灭,清醒看尽他一切可恨可憎之处,彻底心死彻底淡漠,从锥心的疼痛里突然醒来,笑着叹谓当初的少年情怀。看过的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是阿飞,因为我希望有一天可象他般“突然想通”,并满面困惑的质问自己:我当初怎么会喜欢那种人呢?
我再不能无欲无求,我的丑陋越来越清楚的暴露,这样的我连自己都无法承受,那么就让我再丑陋一点,我做不到的放弃交给他来做。
当然,他离我曾经喜欢过的那个人也越来越远,这更是一件好事——逝者已矣,至多在心内还残存一点泛黄的回忆,就象过往的旧照片,偶尔翻出来看一看却再不用伤心黯然,只剩下微小的失落感,因为……爱过的人和陷入过爱的自己都已不在。对自己的恨也逐渐平息,深埋到无人可触及的心底,陪伴孤独的宿命一起淡然生存,应该是再无涟漪。
就算他正在我的身边,我仍然用回忆的心情看他,心底不断响起一个声音,缓慢悠长的念出那首我抄了无数次的诗—— 爱原来为的就是相聚, 为的就是不再分离。 若是有一种爱是永不能相见,永不能被想起。就好像永不能燃起的火种,孤独的,凝望着黑暗的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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